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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需要承担总公司的债务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2 次  来源:网络

一、子公司需要承担总公司的债务吗

子公司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债务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子公司资不抵债时,作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应当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破产小股东要承担债务吗

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看,一般小股东不用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注销后债务要怎么承担

公司注销后债务由公司用其全部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不能清偿部分不需要再承担,并且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等情况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股东和公司共同承担,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还。

四、公司债务个人承担什么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五、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子公司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债务的,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以上就是关于子公司需要承担总公司的债务吗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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