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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据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发布时间:  浏览: 197 次  来源:网络

一、写借据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当事人在出具借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借据一般需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等条款;

2、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能属于高利贷;

3、当事人对借据条款的内容的约定要明确具体。

一个借据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什么细节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但不一定只要是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

书写借条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

借款时应写清楚借款人的全名,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的细节有什么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但不一定只要是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

书写借条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

借款时应写清楚借款人的全名,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

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写借据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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