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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结婚前的债务老婆要还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9 次  来源:网络

一、丈夫结婚前的债务老婆要还吗?

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偿还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不需要还债;

2、丈夫婚前欠债的行为,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还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包括什么?

1、夫妻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夫妻共同生活,是指夫妻双方以衣、食、住、行等方面为内容的生活。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为继承遗产或接受赠与所负的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因继承或赠与而附随发生的债务,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行使共同财产管理权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如修缮共有房屋、维修共有车辆所发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8、未成年子女对他人侵权所负的债务。严格说,这类债务不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为,也不是夫妻所负的债务,但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承担未成年子女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什么?

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了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则应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与合同的债务也应为夫或妻一方的债务。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对第三人不产生法律效力,除非第三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如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对于丈夫结婚前的债务老婆要还吗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处理,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偿还的,但是如果欠债是用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的,那么就需要偿还。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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