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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卖烟草司机判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2 次  来源:网络

一、非法倒卖烟草司机判刑吗

1、非法倒卖烟草司机不一定会被判刑

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非法经营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2、非法售卖烟草可能受到的处罚: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二、非法经营烟草构成犯罪吗

1、非法经营烟草不一定构成犯罪,若是存在以下情形,涉嫌犯罪: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经营烟草需要先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如烟酒小店的周围不能有医院、学校、网吧,临近50米内不能有其他烟草店等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法经营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对象不同、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依法管理市场的秩序。

2、犯罪对象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营业机会。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

3、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需要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经营罪则不需要,另外行为方式也有诸多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非法经营罪则是一般主体且可以是单位。

非法倒卖烟草司机判刑吗,不一定会被判刑处理的,一般在没有获得许可证之前,若是实施了烟草的经营行为,且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涉嫌犯了非法经营罪,而一旦罪名成立,有可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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