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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约定债务一方偿还是否可以

发布时间:  浏览: 127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约定债务一方偿还是否可以

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是可以的,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约定由一方承担也是可以的,但是该约定不得对抗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如果能证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来承担。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离婚时,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认定规则是什么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形式包括夫妻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据等债权凭证上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形式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确认。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债务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夫妻债务负担之约定是否对相对人产生约束力以及案涉债务是否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至关重要,为解决该问题,应当将举证责任在夫妻双方及债权人之间做适当分配。

1、在外部关系上,债权人应当初步证明案涉债务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同时,债权人可以举证证明其不知道夫妻双方关于债务由个人负担的约定。

2、在内部关系中,一方面,由举债方证明案涉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由非举债方证明夫妻双方约定该债务由举债方个人承担,且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其并未分享到该债务所生利益。另一方面,夫或妻一方若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关债务由个人负担的约定,则该债务应当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

综上所述,夫妻约定债务由个人负担的,该约定在夫妻关系内部具有约束力,但未经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离婚约定债务一方偿还是否可以?自然是可以的,但这样的约定需要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可以认定该约定无效。另外也需要注意,夫妻之间的这种约定,对外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即债权人还是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债务。要是你对夫妻债务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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