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由谁偿还
1.离婚(或者配偶一方死亡)时,夫妻共同债务按下列步骤清偿:
(1)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夫妻双方约定或者承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第二,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具体而言,包括下列情形: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4.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债务,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并且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5.夫妻一方婚前负担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关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可以参考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显示的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的八大种类(即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并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双方的职业、收入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
三、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1.夫妻书面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担的债务,负担债务时债权人知道夫妻关于财产分别所有的约定的,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在夫妻债务中,如果属于个人债务,那么通常情况就是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当然,特殊情况对方愿意承担该债务的,也是允许的。但对于共同债务的部分,要如何处理呢?上文中已经对夫妻共同债务由谁偿还做出了解答,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