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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金额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  浏览: 111 次  来源:网络

一、非法集资的金额怎么计算?

非法集资的金额应当是根据实际的金额计算,关于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起罪金额,个人进行集资诈骗,起罪金额为10万,单位进行集资诈骗,起罪金额为50万。

法律依据为:《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集资诈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集资的款项怎么退还?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

非法金融机构一经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缔,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没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预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因清理清退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非法集资的金额怎么计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非法集资的行为,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需要进行准确的认定,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对此采取刑事处罚措施。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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