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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欠款一万起诉了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28 次  来源:网络

一、自己欠款一万起诉了如何处理

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未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则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但不会判刑。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起诉欠钱不还的去哪起诉

1、如果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可以向约定的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对于管辖问题做出了约定,那么可以由约定的法院来进行管辖。

但并不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任意法院都可以管辖,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的约定管辖才有效。

借贷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以下几个地点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1)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2)原告住所地(原告的户籍所在地)。

(3)合同签订地(借款合同签订的地方,如果合同中约定的签订地和实际签订地不一致的,以约定的签订地为准)。

(4)合同履行地(实际交付借款的地方)。

(5)其它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2、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公司等机构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数比较多,您可以选择任意一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3)原告作为接受货币还款的一方,所在地的法院也拥有管辖权,即原告所在地(经常居所地、户籍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三、债权人应当怎么维权

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四、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自己欠款一万起诉了如何处理,欠别人一万多被起诉了的解决方式是需要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如果无法协商是需要积极应诉的。欠款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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