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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产抵押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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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房产抵押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担保债务但不移转房地产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享有就该房地产的变价优先受偿权利的书面文件。

房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抵押担保的范围;等等。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抵押物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抵押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抵押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具有特定性。

2.应当具有交换价值和可让与性。

3.不因继续使用收益而损毁其本来的价值与形态。

4.应当是能够以登记的方式予以公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抵押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抵押协议无效情形:

1、主要包括使用限制抵押财产进行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3、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

4、抵押物不具体、不特定;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什么是房产抵押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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