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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

发布时间:  浏览: 157 次  来源:网络

一、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

税收债权,是指税收债权人请求税收债务人为其给付的权利,即国家请求纳税义务人交纳税款的权利。税收债权是财产权之一种,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和评价,税收债权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与一般债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债权人为国家。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不是等价有偿的。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二、税款滞纳金是否归属于普通债权

税务机关征收的滞纳金是属于破产公司的破产债权之一,是属于普通的债权。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吗,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也属于普通破产债权。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担保债权和税费哪个优先?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在破产清算时,会有债务及欠税问题,那么在偿还顺序时,要先交欠国家的税款,有剩余才换其他债权人的债。

2、税收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

平等的,只看先后顺序,欠税在前税款优先。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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