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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要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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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的代位权要如何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是通过向法院申请的方式行使,当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怎样

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如下:

1、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

2、对债务人的效力如下:

(1)首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

(2)其次,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

(3)再次,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

3、对次债务人来说,债务人对其享有的权利,无论是债务人自己行使还是债权人代位行使,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均无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债权债务的继承是如何的

债权可以继承,债务不能继承。

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属于遗产,均可以被继承。

标的为财物的债权,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一方死亡而消灭。债权人死亡后,债权的继承人可继承该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应责任。

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

遗产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又如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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