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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53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为,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且转让的债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债务转移则是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该转让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民法典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债权债务有哪些

不可转让的债权债务有,首先不可转让的债权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不可转让的债务则有债权人不同意转让的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债权债务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是:

1、被转移的债权债务确实可移转;

2、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

4、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成立要件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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