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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打错针致使人死亡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03 次  来源:网络

一、医院打错针致使人死亡如何处理

医院打错针致使人死亡,属于医疗事故。

发生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医疗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死亡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死亡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还包括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还包括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于医院打错针致使人死亡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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