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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找哪些部门

发布时间:  浏览: 120 次  来源:网络

一、医疗事故鉴定找哪些部门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聘请专家进入专家库,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

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

对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负责,不得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

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聘请专家进入专家库,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二、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条件

1、申请鉴定事由。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2、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

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7条

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

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三、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是: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2、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3、当事人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4、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对于医疗事故鉴定找哪些部门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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