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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出具欠条有债务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05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时一方出具欠条有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出具欠条有债务,首先要调查该债务的真实性,如果是伪造的债务,在分割财产时,可对伪造方少分或不分;如果是真实的,要看债务发生的时间,婚前债务由个人承担,属于婚后债务的,要看债务的用途,用于个人方面属于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起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前债务与离婚债务怎么分

婚前债务所产生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婚后产生的用于家庭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就债务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根据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没有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法,获得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时一方出具欠条有债务怎么办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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