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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钱有借条可否起诉?

发布时间:  浏览: 94 次  来源:网络

一、朋友借钱不还钱有借条可否起诉?

朋友借钱不还,只要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出借人就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还钱。并且,在诉讼时效内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其他时间限制。其次,向法院起诉时,要确定诉讼时效。按照原则来说,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借钱不还起诉成功还是不还如何办

债权人到人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时,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如果债务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三、朋友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起诉。

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朋友借钱不还钱有借条可否起诉?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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