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被告要求更换保全物需要原告同意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97 次  来源:网络

如果自己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话,这个可以直接在诉讼之前就提出得,那么现在被告要求进行一个保全的物品更换工作,需不需要原告同意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告要求更换保全物需要原告同意吗

应该征得原告的同意,原告不同意,法院是不会变更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应该征得原告的同意,原告不同意,法院是不会变更的。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