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竞业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多久

发布时间:  浏览: 630 次  来源:网络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最基本的义务,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那么竞业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多长时间?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竞业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多久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竞业限制条款最长的期限一般是不超过二年的。欢迎到若悠网。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