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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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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按照一定的8规定进行处理,相关部门也会根据交通事故进行出具认定书。那么如果事故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不服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这是大家比较容易遇到的情况。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复核申请。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了解,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就要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可以做好这方面的了解,大家要通过本文的内容介绍来进行处理,其中复核申请就是主要的解决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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