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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还不了如何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欠钱还不了如何办

欠钱还不了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或者与出借人协商对欠款分期偿还等。如果借款人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对方欠钱没钱还如何办

即便对方真的没钱,建议也要立即到法院起诉,拿到生效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有没有钱不是债权人能够掌握的,而且我国法律对于权利的救济都是有时效的。因此,债务人欠钱不还,到还款日期后,不管对方是否真的没钱都应当依法维护自己权利,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向法院强制执行,即使当时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日后有财产之后,债权人仍可以申请执行。同时,可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进入到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仅会被限制高消费,且其失信信息,会被法院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三、包工头欠钱不给如何办

包工头借钱一直不还的起诉流程:

1、原告起草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有关证据资料;

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受理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

4、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开庭传票;

6、开庭审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又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四个阶段。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依次举证质证。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这一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

7、开庭审理后,若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即意味着离婚一审诉讼程序结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欠钱还不了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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