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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33 次  来源:网络

一、欠条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如何的

如果是因为借贷关系而出具的欠条,则欠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则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冲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次日开始计算。

如果是因为其他法律规定出具的欠条,则欠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哪些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起算点欠条出具之日,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十五年的欠条是不是有效的

十五年的欠条,欠条本身是有效的,但是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

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如何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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