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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罪的定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04 次  来源:网络

一、抗税罪的定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认定抗税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1.关于罪与非罪的界限。

虽然本罪不是情节犯,但并非所有的抗税行为均应作为犯罪处理,在入罪时需要结合暴力、威胁的具体内容、次数、程度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进行综合判断,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的,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等,应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税务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错误征税,或者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等的,即使行为人使用了暴力、威胁方法,也不以本罪论处。

2.关于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分。

由于本罪在犯罪构成上能为妨害公务罪所包含,因此,本罪和妨害公务罪为法条竞合关系,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处理原则,当行为人既构成本罪也构成妨害公务罪时,以本罪定罪处罚。非纳税人和非扣缴义务人对税务工作人员实施暴力、威胁行为的,不构成本罪,但如果其行为客观上阻碍了税务工作人员履行税收征管职责的,可构成妨害公务罪。

3.关于实施抗税行为致人轻伤、重伤、死亡的定性问题。

如果行为人实施抗税行为致人轻伤的,应当根据《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解释》第6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实施抗税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可以认定为抗税“情节严重”。

4.关于对同一税款既逃税又抗税的处理问题。

行为人针对同一税款既实施了逃税行为,又实施了抗税行为的,如果其中一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按照已构成犯罪的行为确定罪名,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如果两个行为均构成犯罪的,应数罪并罚。

5.关于本罪的既未遂形态。

由于本罪为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以拒不缴纳税款为目的的暴力、威胁行为,即可认定为既遂,行为人最终缴纳税款与否不影响本罪既未遂的判断。当然,如果行为人构成本罪后,又主动缴纳税款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三、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认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1)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 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 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实施前述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依照逃税罪定罪处罚。

“虚假的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如提供虚假申请,编造减税、免税、抵税、先征收后退还税款等虚假资料等。

在通过了上文的介绍后,大家应该清楚抗税罪的定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实践中,需要注意区分合理避税和逃税。避税是利用税法的漏洞等来躲避税收,是对法律漏洞的利用,并非违法行为。但逃税却不同,其主要采用的是伪造、变造账册或凭证,隐瞒收入,涂改发票等违法手段。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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