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拘留可以去派出所了解情况吗
找民警了解情况随时可以。如果是探视就要分两种情况了:
1.如果属于行政拘留,则可以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探视,但只限于直系亲属。
2.如果是刑事拘留,则无法探视,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会见。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被拘留过有犯罪记录吗?
受到拘留的后不会有犯罪记录案底。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被行政拘留一定是有了违法行为,但是不是一定就是犯罪行为。
被公安局拘留会留下违法记录,但不是犯罪记录。
治安类的行政拘留,不会有案底,但是有违法处理记录,会在当时被拘留的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区、县级)有备案,如果是因刑事拘留就会留下案底。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三、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1、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2、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在处理拘留的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区分是何种性质、何种类型的拘留,因为我国的拘留的种类其实包括三种,分别是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被拘留可以去派出所了解情况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