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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发布时间:  浏览: 69 次  来源:网络

一、怎么样才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有: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的行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如何界定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界定: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

2、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如何认定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认定,即犯罪构成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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