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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90 次  来源:网络

一、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区别是什么?

1、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 对象不同。

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4.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二、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责任范围

1.把好收案关。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委托代理人时,一般是在法院未受理之前。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接受自诉人的委托,首先要认真听取委托人对案件的叙述,查看有关证据,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接受代理或者不接受代理,或者告知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去控告或起诉。但是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也是会有相同之处的。

2.办理委托手续。接受代理的要办理委托手续。首先要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要注明刑事自诉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必须明确代理权限,以免在诉讼中因权限不清无法代理。合同一式四份,交受理该案的法院一份,委托人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底一份,承办律师一份。

三、民事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包括吗

近亲属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包括:

(一)律师。

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并经过一定的专业训练,具有专门法律知识和一定的诉讼经验。他们通过代理诉讼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律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这是指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他们与被代理人关系密切,相互之间比较信任,对案件情况较为了解。因此,当事人委托近亲属代为诉讼是常见的。

(三)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社会团体推荐的人,是指这个团体推荐某人以团体的名义代理诉讼。例如,妇女联合会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可以从妇妇随着合会组织派出某人以妇女联合会的名义代理诉讼。

(四)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其他公民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法律之所以规定要经人民法院许可,目的在于防止某些不宜充当诉讼代理人的人,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对象不同,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法律地位都是有着一定的差别的。以上就是关于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相关介绍。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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