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是打印的没按手印有效吗?
借条上只要有签字,即便没有按手印也不影响借条的成立和效力。
如果借贷双方签订书面借贷合同,则借贷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所以自然人是否按手印不是必须的。但是在当事人不会或者不能书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按手印的方式,此时按手印与签字有同样的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借条不按手印有效吗
借条不按手印,存在有效和无效两种情况。
1.手印不是必须的,则借条符合其他有效要件,则不按手印也有效
自然人是否签字是影响合同成立的关键,在签字存在的情况下,手印并非必要。但是在当事人不会或者不能书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按手印的方式,此时按手印与签字有同样的效力。但手印不是必须的,借款人在借条上只签了字或者盖了章没按手印,仍然有效。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际。所以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效的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若合同约定需要按手印就必须按,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若合同约定按手印生效的必须按手印。借条就是一个简单的借款合同,如果借条上注明“签字并按手印”的,而借款人仅有签字没按手印,那么借条未必证明真实的债务存在,因为签字和按手印是并列关系,只有二者条件同时满足时,借条才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在实践中建议有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进行签字和按手印同时进行的双重确认。因为签名是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可也有行为人事后不认可他人代签的情况,而手指纹是唯一的,加上手印其实是增加效力的做法,所以按手印与签下名字一起起到了双重证明作用,但是按手印并不是借条必要的。
综上,一般来说借条上只有签字,即便没有按手印也不影响借条的成立和效力;若合同约定必须按手印才能生效的必须按手印才能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法律欠条有效还是借条有效呢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具备法律效益,但诉讼时效不同。
借条是指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3年内主张权利。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年内主张权利。
欠条是指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3年内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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