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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没人收应该如何办

发布时间:  浏览: 63 次  来源:网络

一、债权转让通知书没人收应该如何办

债权转让通知书没人收的,债权人可以通过邮寄或者公告等方式来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甚至可以直接拨打债务人的电话等方式送达,拨打电话的,需要有电话录音。债权转让可以使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只有及时通知债务人后,债权人的债权转让行为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主张债权的方式如下: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

二、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

四、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五、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三、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办

股权转让后的并不影响债权债务的处理,因为不论股东是谁,公司的债权都是由公司享有,债务都是由公司承担,所以股权转让后股东变化的,并不影响债权债务的处理与承担。

不过如果股权是转让给外部债务人的,则如果是转让了公司全部股权的,则此时债权债务会发生混同;如果仅转让了部分股权的,则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债权转让通知书没人收应该如何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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