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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出离婚被告本来是不同意,但法院已经受理了,而且对方掌握着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认为这段婚姻是无法挽回了,于是被告就不想要这么顺利的离婚,于是就打算应诉,但自己也提出精神损失费的诉求。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不属于反诉,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基中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
在民事诉讼中,所谓的“精神损失”是概念性的。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损失”的结果去确定。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原告提出离婚的时候被告也可以积极的提出应诉,但是在应诉的时候该怎么做应该要请专业的律师来指导下自己才不会吃亏。关于原告提出离婚被告要提出精神损失费但不清楚具体费用的多少等等,可以来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