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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09 次  来源:网络

一、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时,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量刑标准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严重情节的行为。

犯此罪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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