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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死后子女要还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父亲欠债死后子女要还吗

法律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但是如果在父亲死后,想要继承遗产的,必须要连同债务一起继承。如果不想偿还父亲的债务,只要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就可以了。继承开始后,必须要做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决定,如果没有表示,则会推定为愿意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父亲贷款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父母欠债属于父母个人的债务,以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偿还。

父、母亲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父母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但父母欠债没有偿还就死亡的,儿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

父债子还的情形有:

1、是父母子女间的法定继承权还有效存在;

2、是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3、是债务的价值小于遗产的价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要还吗

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不要还,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中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个人所欠债务与债务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即应比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父亲欠债死后子女要还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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