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抵押房子
抵押房子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且用房产进行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进行抵押的房产还应当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期房如何抵押
期房抵押贷款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预售合同、个人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支用贷款。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三、哪些房子不能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所有权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房屋;
(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和其他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四)被宣布拆除的房屋;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督、限制其他方式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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