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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本来是认识的,但后来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发生了矛盾,双方而要进行打官司。在双方要打官司来维权的时候,原告找来了证人来帮助自己出庭作证,且证人是被告父母,又担心他们不符合证人的条件。今天来听听若悠网小编的说法。
被告父母可以为原告出庭作证吗
可以作证,但是相比其他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这些亲属的证据效力较低。我国法律没有设定证人回避制度,因此,在诉讼中不可以申请证人回避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但是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如果原告需要被告父母来出庭作证的话,必须要能够提前征得被告父母的同意,对方也需要符合证人的具体条件跟要求等等。被告父母想要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并不清楚具体作证的要求跟规定,自己不能解决可以询问若悠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