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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如何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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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诉讼案件中,原告方面可能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这个可以在起诉之前就申请,如果是被告方面的话,要申请解除这个财产保全,可以怎样进行操作?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告如何解除财产保全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被保全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后,如果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五个条件是:

第一,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第二,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第三,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第四,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第五,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被保全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后,如果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五个条件上文已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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