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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现金借条原告要举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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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因为10万现金的债务问题而发生了纠纷之后,债权人拿不回这笔钱了之后,就会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原告在提起了诉讼之后,觉得自己是需要举证的,而自己借条又弄丢了提供不了。听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一、10万现金借条原告要举证吗

需要。在借款纠纷诉讼中,原告(债权人)应提供以下的证据,来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法律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当被告抗辩其已经偿还借款时,被告应当对其已经偿还借款的抗辩进行举证。如果被告提供了证据证明其确已还款,原告认为被告未还款或被告所还款项不够偿还本息金额的,原告不仅应当对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还应当对被告未还款或被告所还款项不够偿还本息金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告应当就其为什么在原告未提供借款的情况下出具借据进行说明,被告的说明能够对“交付借款”的真实性引起合理性怀疑,则由人民法院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借了10万现金给被告,如果没有借条或是其他的方式来证明的话,原告在打官司的时候是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10万现金借条丢了原告无法举证面对这种诉讼的时候应该要怎么做,在若悠网上面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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