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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的纠纷有哪些特点
借款合同的纠纷的特点如下:
(l)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有哪些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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