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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刑事拘留的情况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10 次  来源:网络

一、会被刑事拘留的情况有什么

会被刑事拘留的情形如下: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有什么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

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被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应当由检察机关审查后进行起诉,并由审判机关进行司法判决。

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会有案底吗

刑事拘留可能会有案底,但是不一定。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也就是释放,如果被刑事拘留以后会有案底,但是如果是无罪释放,一般不会留下案底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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