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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欠的债子女会不会有义务偿还

发布时间:  浏览: 87 次  来源:网络

一、母亲欠的债子女会不会有义务偿还

母亲欠的债子女是没有义务偿还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但是如果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则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对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否则除了自愿偿还,父母的债务是不需要由子女偿还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儿子欠的债父母会不会该还

儿子欠债,如果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偿还债务。

儿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对儿子的债务没有义务偿还。

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应该独立承担债务。《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儿子所欠的债务,由儿子自己偿还,父母没有义务偿,除非父母为儿子所欠的债务提供担保或有继承儿子的遗产。

儿子去世父母继承其遗产的,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儿子所欠债务。

父母放弃继承的,对儿子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丈夫欠债妻子会不会有责任还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判定会不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核心标准并非时间因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是有无因为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因素。与夫妻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只能由借债人以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母亲欠的债子女会不会有义务偿还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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