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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还款时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26 次  来源:网络

一、借款人还款时要注意什么

借款人还款时需要注意的有应当让出借人返还借条或欠条等凭证,借款的利息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等,如果借款人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写借据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当事人在出具借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借据一般需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等条款;

2、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能属于高利贷;

3、当事人对借据条款的内容的约定要明确具体。

一个借据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三、股权质押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应当注意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还款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第三人质押需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质权登记才能设立。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借款人还款时要注意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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