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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认为犯罪嫌疑人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被误认为犯罪嫌疑人怎么办?

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即可,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犯罪嫌疑人享有哪些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拘传等强制措施;

2、接受侦查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3、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应当如实回答;

4、承受检察机关的起诉,依法按时出席并接受法庭审判;

5、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指挥;

6、对于生效的裁定和判决,有义务执行或协助执行。

四、被误认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7、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五、嫌疑人拒不认罪是否可以定罪?

证据符合法定要求可以定罪,刑事诉讼中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被误认为犯罪嫌疑人怎么办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实际上即使不是犯罪嫌疑人,任何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也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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