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五天有没有刑事处罚?
1、拘留五天有没有刑事处罚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刑事拘留,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后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2、被拘留人身体有伤不一定能拘留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1)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2)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3)生活不能自理的;
(4)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3、《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拘留5天算刑事处罚吗?
1、不算。被拘留5天不会留案底,因为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不是属于刑事处罚,所以不存在案底;如果行为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天的,被拘留人的档案中会有该记录,但该记录不是案底。拘留分为两种,一种是刑事拘留,一种是行政拘留。如果仅仅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期限一般是5天至15天。这种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责任。
2、对于刑事拘留,是因为对于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司法机关感觉有必要动用刑事手段予以打击了,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虽然拘留不等于就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一般被刑事拘留的人,最后大部分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除非侦查机关搜集的证据不足或者有其他的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被刑事拘留了判刑的可能性大吗?
1、被刑事拘留了判刑的可能性也许大、也许不大。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一个人被刑事拘留了说明他涉嫌犯罪,但判刑是要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他就是犯罪分子,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就是罪犯的话是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判刑的,不能根据被刑事拘留了这一个条件对当事人判刑。
2、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
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最好的做法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嫌疑人的相关诉讼权益。
四、被拘留的公民被释放的时候会发放释放证明吗?
1、被拘留的公民被释放的时候会发放释放证明
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3)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4)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5)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2、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综上所述可知,拘留五天有没有刑事处罚要看具体犯罪情况。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就不需要刑事处罚。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有关于拘留五天有没有刑事处罚的问题,如果您对此问题还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