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由于自身一时疏忽造成商业票据丢失。企业应当如何处理?首先应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那么,公示催告公告书范文应该怎么写?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公示催告公告书范文
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宣告NO.银行支票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签发或收到支票一张,号码为00000000,票面金额人民币元。申请人于年月日在被盗
遗失被盗被抢银行支票1张
附:该支票记载有下列事项:
支票号码:
付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票面金额: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公示催告,宣告该票据无效。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具体流程
1、申请受理
失票人需持下列材料到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
①主体证明: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证明其是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经办人是单位职工,则还需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是本单位员工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如果经办人是律师,则还需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②丢失票据的复印件,如有粘单,粘单的复印件也要提供;
③公示催告申请书;
④失票人与最近的上一手之间票据流转的基础法律关系证明(如买卖合同);
⑤如票据有背书人,所有背书人的书面说明;
⑥出票行或付款行出具的挂失止付通知书(有的法院要求,可去出票行或者付款行直接办理)。
2、受理后法院向付款行和出票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书。
3、失票人缴费,法院办理公告事宜,在报刊上公告,公告期为60日。
4、如公告期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则法院裁定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由利害关系人向原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基层法院起诉。
5、如公告期满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则失票人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书,进入除权阶段。
6、如接收除权判决申请书后,法院合议庭无异议,则作出除权判决书,宣告票据无效。
7、失票人按照除权判决书上规定的日期向支付人申请支付。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