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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夫妻双方离婚了的,共同有孩子的话是会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等而发生争议的。在这时候原告要求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被告因此而应诉了,并且要求原告支付他工资的一般当做是抚养费。来关注若悠网,了解更多知识。
一、被告抚养费要原告收入50%合理吗
不合理。有关抚养费承担的法律法规如下,决定父母双方各自抚养费数额的因素有很多,并非单纯的各承担50%。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一般抚养费是占总收入的三成左右,要一半收入肯定是不合理的,这种要求也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要及时处理。被告抚养费要原告收入的多少或是在打抚养权官司的时候遇到了许多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可以来若悠网问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