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一方欠债另一方要还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5 次  来源:网络

一、一方欠债另一方要还吗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需不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不需要。

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父母欠债子女需要还吗

父母欠债子女一般不需要还,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

一般都认为,父债必须子还,实际上并非如此,债权债务具有附属性,其针对的是债权债务本人,除非当事人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债务不发生转移。

但是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享有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如果子女依法继承了父母的遗产;

则其应当在所受遗产的范围内对父母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其也就不负有债务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欠债无力偿还要坐牢吗

欠债无力偿是否还要坐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对于一方欠债另一方要还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