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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管辖权异议需要原告答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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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收到了原告起诉的开庭传票之后,认为案件的管辖权并不是在原告那里,而应该是自己的居住地附近,于是就对于管辖权提出了异议。在被告针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之后,原告担心自己要因此而答辩。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一、被告管辖权异议需要原告答辩吗

看管辖权异议的结果如何,如果成立,那么到其他法院审理时,需要答辩,如果不成立,继续审理,那么你也需要答辩。答辩可以叫答辩状,也可以当庭口头答辩。

二、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超过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法院将不再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

不过,如果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未能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顺延期间,以保障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

针对被告管辖权异议问题如何处理,如果原告不是很清楚,应该要将案件交给专业的律师来进行代理,让律师来全权进行处理。更多被告管辖权异议处理的内容或是面对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是什么,请你上若悠网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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