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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9 次  来源:网络

一、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

判刑是从拘留开始计算。拘留一天抵一天的刑期。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期间所有的羁押时间都是折抵刑期计算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坐牢和拘留的区别如下:

1、坐牢的人一定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人;而对于被拘留的人则不一定构成犯罪,即使是被刑事拘留的,也不是一定就构成了犯罪。

2、坐牢是一种惩罚措施;而拘留可能是处罚措施也可能是强制措施,因为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是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袭警刑事拘留会判刑吗

1、袭警属于一般行政违法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袭警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一般拘留14到37天。提起公诉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判刑应该在之后的法院审判后做出决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果继续刑事拘留的,由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然后进行侦查,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检察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对于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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