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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中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发布时间:  浏览: 107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债务中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的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资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收入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民法典中夫妻共同的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下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1、法定个人债务,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

2、约定个人债务,即双方约定归个人的共同债务,且需要经债权人同意;

3、其他属于个人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夫妻债务中哪些属于个人债务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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