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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民事诉讼立案后,法院一般会在开庭前3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开庭的地点等内容,案件的当事人需要如期出庭审理案件。
如果被告不按时出庭审理案件的,法院会向被告送达传票,要求被告出庭,被告不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
1、法院可以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被告不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邀请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后,由送达人、代表人签名和盖章后,视为送达。
2、如果被告人经两次传票后,没有正当的理由然后不出席的,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拘传,发出拘传传票。
3、如果经拘传后被告不出庭审理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由被告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通过上文的分析,民事诉讼的被告无故不接收法院传票的,法院可以通过留置的方式送达传票,如果被告经传票、拘传后不出庭的,就适用缺席判决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