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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开庭有原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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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属于破坏公众秩序的刑事犯罪,是属于刑事公诉案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就需要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那么寻衅滋事开庭有原告吗?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寻衅滋事开庭有没有原告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公诉人是检察机关,所以寻衅滋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原告是检察机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寻衅滋事开庭有没有原告”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公诉人是检察机关,所以寻衅滋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原告是检察机关。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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