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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后是否承担婚姻债务

发布时间:  浏览: 99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离婚后是否承担婚姻债务

离婚后是否承担婚姻债务的确认方式:要判断该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若认定是婚前个人债务,或用于个人生活的,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在夫妻离婚时,另一方不进行承担。若认定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由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民法典离婚后需要一起偿还债务吗

《民法典》离婚后需要一起偿还共同债务,若不是共同债务,则不需要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民法典中婚前财产离婚后是否分割

婚前财产离婚不分割,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的,离婚分割财产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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