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袭警罪都有什么处罚
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
1.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成立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行为人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碾轧、拖拽、剐蹭人民警察等手段,或者使用枪支、管制刀具,严重危及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特殊情形
(1)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实施上述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其重伤、死亡,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存在明知的,成立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4.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暴力袭击”的标准认定
刑法条文对暴力袭击的方式、程度等缺乏具体描述。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认为袭警罪系行为犯,与警察“动手”即构罪;有的办案人员认为“袭击”具有主动性、攻击性,一般的反抗行为以及轻微的肢体冲突不构成袭警罪。
基于刑法条文规定的原则性,有必要结合现实语境对袭警罪的“暴力袭击”作出合理解释。
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袭击”即乘其不备、突然打击,本身即带有暴力攻击性。袭警罪中的“暴力袭击”应当理解为主动与警察对抗、以暴力方式攻击警察。对于那些为摆脱警察强行控制实施的挣扎性反抗性行为,虽然与民警有肢体冲突甚至轻微抓伤、咬伤民警,也不应认定为袭警犯罪,这也符合刑法期待可能性原理。
从体系解释的角度来看,立法机关将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放在一个条文中规范,作出“暴力袭击”与“暴力阻碍”两种不同表述,体现了两罪对暴力性质与程度的不同要求。即袭警罪的暴力性质侧重于攻击,妨害公务罪的暴力性质侧重于阻碍,袭警罪的暴力程度明显大于妨害公务罪的暴力程度,否则也无需将原本属于妨害公务罪的加重情形升级为独立罪名。
从目的解释和执法效果来看,刑法增设袭警罪,旨在维护警察执法权威、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但司法实践中将推搡、撕扯等轻微肢体冲突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袭警行为作为犯罪处理,判处拘役、缓刑等轻缓刑罚,不仅惩治教育效果不好,还影响警察执法形象和良好警民关系。因此,从执法效果上考虑,对于一些暴力程度不高、情节显著轻微、悔改态度明显的袭警行为,应当运用刑法总则“但书”条款作出罪处理,不宜泛化打击。
实践中,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之间会有一定的交叉,因此在认定的时候就需要特别仔细,以免出现定错罪的情况。毕竟二者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尤其是袭警罪的最高法定刑还比妨害公务罪的高。那究竟,成立袭警罪都有什么处罚?上文已经做出了解答。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